问题暴露: 7月31日,鹿城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东明路费朗牛排馆实施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存酒柜发现7瓶未加贴中文标签的进口酒水,包括意大利产"西施小教堂"2瓶、法国产"克莱芒极干型起泡酒"5瓶。继续调查显示,该店门口悬挂的两块广告牌涉嫌虚假宣传,所标榜的"首家干式熟成牛排馆"及"纯血统和牛"等宣传语均无法提供有效证明。 违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必须加贴中文标签,标明食品名称、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等信息。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明确,生产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罚款。同时,《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将"与实际不符的商品信息"列为虚假广告。涉事商家两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执法依据: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针对无中文标签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酒水、罚款5000元的决定;针对虚假广告行为,处以960元罚款。两项合并执行共计5960元,并要求商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无法追溯已售无标签酒水的具体数量,本案未计算违法所得进行处罚。 行业背景: 近年来——进口食品消费持续升温——但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或追求"原装"效果,故意不按规定加贴中文标签。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进口食品标签违法案件1.2万件,较上年增长18%。同期虚假广告案件查处量同比上升23%,餐饮服务领域成为重灾区。 监管趋势: 此次执法行动说明了三个监管特点:一是强化"吹哨人"制度运用,鼓励社会监督;二是实施"一案双查",对关联违法行为合并处理;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开展普法教育。业内人士指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加大对标签违法的惩处力度,未来市场监管将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
食品安全与诚信经营是餐饮行业的生命线;一次处罚不仅是对个案的纠偏,更是对行业的提醒:在消费升级与监管趋严并行的当下,任何对标签规定的忽视、对宣传边界的试探,都可能演变为法律风险与信誉损失。以制度化的合规管理守住底线、以可核验的真实宣传赢得口碑,才是企业行稳致远的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