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来听听这个事儿。最近,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在金华镇搞了个巡回法庭,把王某某、鲁某某给抓了个现行,现场开庭宣判。百来号镇干部和村民都去旁听了,这回可算是上了一堂真真切切的法治课。话说这事儿发生在观山湖区金华镇的翁贡村,听说是一起在征收安置时,有人想骗国家钱的诈骗案。 王某某和鲁某某之前帮着已故的王某清干坏事。王某清找了个理由在翁贡村建了个养鸡场,结果这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后来翁贡村搞安置房项目,这房子正好在征收范围内。为了弄点拆迁款,王某清就指使这俩人帮忙买“户头”来确权。这俩人为了多拿钱,编了个故事说房子是兰某某等28户人家的,还把建房子的时间改了改。 最后这俩人真把这事儿办成了,王某某给4户人家办了手续,骗走了2549774.4元现金和4套房(不过这4套房还没到手);鲁某某给3户人家办了手续,骗走了920085.6元现金和1套房(这1套房已经安置了,房子成本算下来是582063.9元)。事后王某清给了鲁某某38000元好处费,给了王某某30000元好处费。 庭审那是气氛严肃得很。法官当庭就判了:这俩人合伙虚构事实骗国家钱,数额巨大,都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他俩主动投案还老实交代了问题,算自首情节。最后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给王某某判了三年缓刑五年,还罚了五万块;给鲁某某判了三年缓刑四年,也罚了五万块。 金龙村的村民刘鸿听完感触特别深:“以前听说有人靠种房子多拿钱心里挺不平衡的,觉得反正查不到。今天亲眼看见判刑了才知道犯法真得付出代价。违法弄来的钱揣兜里也不踏实。”产业发展中心的罗祥毅也说:“这次宣判划清了红线,大家都得按规矩来办。作为工作人员更要把好审核关。” 王某某在采访里挺后悔:“当时就想抱着侥幸心理过日子。现在才知道法律面前真没有侥幸可言。我退了赃也缴了钱。”主审法官郭鹏还普及了下法律:“企图用违章建筑配户头去骗补偿款数额大就构成诈骗得重判。” 最后郭鹏说:“今天我们到案发地宣判就是想让大家看到效果。这也是法院参与基层治理、服务重大项目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