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个区入选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治理效能与营商环境双提升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成果集中显现期。最新数据显示,全市已有14个区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覆盖率达82.4%,其中朝阳等4个区实现“双示范”突破。这份成绩既反映了首都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也反映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持续推进。 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观察窗口,北京市近年来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为契机,逐步完善“无事不扰”监管机制和信用分级分类体系,全市涉企行政检查量同比下降23.6%,非现场检查占比提升至68%。执法既坚持底线,也通过“首违不罚”等制度增强包容度,推动法治环境与市场活力相互促进。 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成效突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受理复议申请15万件,调解结案率超过30%。石景山区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将47个站点延伸至商务楼宇;昌平区上线重大合同全周期管理模块,将风险防控前移。这些探索回应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改革方向。 深入分析突破原因,关键在于北京始终以群众获得感作为重要衡量标尺。通过常态化开展依法行政社会调查,将公众满意度纳入考核,推动政府工作由“管理导向”更多转向“服务导向”。门头沟区的监督闭环机制、顺义区试行的信用承诺制等做法,体现了“法治为民”的具体落地。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北京经验具有示范意义。其主要特点在于:一是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协同发力,二是构建“预防-调解-复议-诉讼”的分层解纷体系,三是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随着“十五五”规划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逐步落地,这些实践有望沉淀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实践中持续完善。北京市14个区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既是阶段性成果,也意味着更高标准的再出发。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做法,为各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参考。面向未来,北京市仍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化解行政争议诸上深化改革与创新,持续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