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历新年临近,网络上关于“2026年马年无春”的说法再次引发关注,不少人因此担心此年份不适合举办婚礼。对此,广东天文学会常务理事陈欣欣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说法存在认知偏差,需要从科学角度解释清楚。陈欣欣介绍,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本质上反映的是地球在公转轨道上的位置变化。因此,立春在公历中的日期相对稳定,通常出现在每年2月3日至5日。由于农历与公历的编排方式不同,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某个农历年的春节落在立春之后,该农历年在公历上就会“错过”当年的立春,但同时可能包含下一个公历年的立春。 以即将到来的农历丙午马年为例,2027年农历正月初一对应公历2月6日,而2027年的立春在2月4日。这意味着马年虽然没有涵盖2026年的立春,但包含了2027年的立春。因此,把马年简单称为“无春年”并不准确。 陈欣欣继续解释,这类现象源于历法编排的自然结果。比如2025年蛇年因闰六月,全年为13个月,因此会出现包含两个立春的“双春年”。同理,“无春年”和“双春年”都是农历与公历对应关系变化带来的常见现象,会周期性出现,并非特殊征兆。 对于民间“无春年不宜婚嫁”的说法,陈欣欣认为其更多来自文化联想。古人将春天与万物生长、繁衍联系在一起,容易把节气是否出现与吉凶祸福牵连起来,逐渐形成“无春年不吉利”的观念。但这种说法缺乏科学依据。 陈欣欣强调,从现实情况看,每年全球都有数百万对新人结婚,婚姻质量与农历年份是否包含立春并无关联。婚姻是否幸福,关键在于双方的感情基础、沟通理解与共同经营,而不是某个节气的“有无”。把个人命运与历法现象直接挂钩,本质上是一种不成立的因果推断。 有一点是,陈欣欣还指出,严格意义上“两头无春”的农历年份是2027年的丁未羊年,其跨度为2027年2月6日至2028年1月25日。这也进一步说明,“无春年”只是历法计算下的时间安排,与个人吉凶并无关系。 专家建议,公众面对各类历法传言应保持理性,尊重历法的科学性与严谨性,避免过度解读。历法的作用是记录时间、服务生产生活,不应被赋予超出其功能范围的神秘含义。
历法与节气,是古人观察天地、安排生产生活形成的成果,其严谨性来自长期实践与精密计算,而不是对吉凶祸福的牵附。面对“无春年不宜婚嫁”等说法,更应以事实和常识厘清概念、校正认知。把人生的重要选择交还给理性、责任与现实,才能在尊重传统的同时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