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看似真诚的美食推荐视频,背后却隐藏着精心策划的商业陷阱。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检察机关日前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将短视频平台上日益猖獗的虚假探店现象暴露无遗。 消费者在短视频上看到本地博主推荐的火锅套餐,视频中食材色泽诱人、博主表情夸张,这些精心设计的细节促成了一次消费。但到店后的现实令人失望——食材分量严重缩水,口感平凡无奇。消费者的投诉最终转至检察机关,揭开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真相。 经过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这并非个案。涉事的文化传媒公司自2023年起系统化运营9个探店账号——发布了4600多条视频——其中美食类视频超过3200条。这些视频采用统一的话术模板——"性价比天花板""偷偷告诉你"等表述频繁出现,看似真挚的"个人感受"实际上是流水线式生产的营销文案。通过追踪资金流水,检察机关最终确认这是一场有组织、规模化的商业欺诈。 隐形广告的本质是有广告之实而刻意隐瞒广告之名,目的是混淆视听、逃避监管。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更违背了诚信交易的基本原则。当前短视频生态中,类似现象已成为普遍问题。许多消费者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视频中令人垂涎欲滴的美食,现实中却大相径庭。这背后反映的是某些博主利用精巧话术"化腐朽为神奇"的套路。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博主"无利不起早",只要商家付费就卖力表演,有的甚至为了向商家索要费用而故意发布差评。看似分享"探店",实则挥舞"镰刀",这种行为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践踏,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这种现象的蔓延带来了深层次的市场问题。当网红博主的演技取代商家的厨艺成为"流量秘籍"时,必然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如果做得好不如说得好,谁还会踏踏实实做生意?诚实经营的商家反而处于竞争劣势,市场竞争机制被严重扭曲。同时,消费者遭遇精心设计的广告陷阱后,维权难度大幅增加,最终只能对所有餐饮广告避而远之。长此以往,整个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必然蒙受损失。 从法律层面看,涉及的规范已经明确。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广告法》则明确规定,发布不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然而,由于监督管理机制相对滞后,不少商家和主播只看到了眼前利益,而没有绷紧法律这根弦。 当前,"探店"类短视频作为新兴营销方式,其合规化已成为监管重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作为商业活力强、餐饮市场发达的中心城区,去年9月发布了《致雨花区"探店达人"餐饮广告的提醒书》,明确了商家和达人的责任义务。这种晓之以理、约之以法的做法,有助于推动探店类视频从"隐性推广"转向"阳光推荐",既维护了市场秩序,也为多方共赢创造了条件。 检察机关办理此次公益诉讼的价值在于既严格执法,更要大力普法。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和处理,能够有效警示相关从业者,推动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同时,平台企业也应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更加有效的识别和处置机制,不能让虚假宣传长期存在。
短视频可以成为连接消费者与商家的桥梁,但桥梁必须建立在真实与诚信之上。对隐形广告乱象的治理,既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守护公平竞争的题中之义。把标识义务落到每一次发布、把合规要求嵌入每一笔合作、把执法与普法贯穿治理全过程,才能让"种草"不再是陷阱,让流量真正服务于品质与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