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的某所高中,有个叫小孙的高三学生在体育课自由活动时间溜进厕所抽烟。他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结果老师拿着360度无死角的监控录像让他吃了一惊。小孙和同学们都没想到,学校竟然会在厕所安装摄像头来监视学生。老师解释说这是为了学生好,但大家对这个理由并不买账。 小孙所在的高中校规规定,老师可以安装摄像头来监视学生在学校里的行为。这个问题引发了大家对校规是否过度的讨论。有人觉得学校应该尊重学生的隐私,而有人则认为学校有权管理学生的行为。 老师的做法确实触碰到了法律红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非法跟踪、监视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私生活以及窥探室内活动都属于侵权行为。厕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学生在里面更换卫生用品和整理仪容时享有隐私权。学校给厕所安装360度扫描的摄像头就等同于把学生的隐私直播给管理者看,这就构成了对隐私权的侵犯。 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老师想通过监视学生来帮助他们戒烟可以理解,但是他不应该把镜头对准学生的隐私。 这次事件还揭示了学校教育的一些问题。学校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培养人格品质。当学生在校期间连如厕都可能被“天眼”锁定时,他们学到的将不是尊重和边界,而是告密和窥视。 长期以来这样下去,部分学生会为了避免曝光而选择沉默或者撒谎,甚至学会用更隐蔽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这就背离了教育的初衷。 学生抽烟确实不该提倡,但把戒烟当作借口并不能无视法律与伦理。 真正有效的戒烟应该依靠校园禁烟标识、班主任谈心、家长配合以及课程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 如果把摄像头变成戒严工具,校园就会失去信任和温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相关规定来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被侵权人可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