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消息,记者刘胤衡、邹竣麒采写。在中青报看来,隐私买卖已被某些青少年卷入黑色产业链,这事得提高警惕。记者从杭州互联网法院了解到,这个平台因“开盒”触犯法律,被控侵犯公共利益,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王杨沁茹副院长大法官指出,“开盒”这一行为显现了未成年法治与网络素养教育的必要性。2023年7月到2024年3月,周某某和周某等6名被告人在境外平台管理频道,用以实施“开盒”。他们频繁讨论目标人物,使用共享、购买和所谓“社工库”机器人手段非法收集信息。这个频道累计发布1200余条个人信息,去重后涉及800多人,包括明星、网红等热点人物。这些信息涉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人脸信息等核心隐私。发布总量超过400万次。他们在曝光信息时附加侮辱性言论,还组织付费骚扰和辱骂目标。他们还发布广告吸引别人付费查询信息或删除信息,以牟取利益。此前四人因违法犯罪已被判刑,另外两人因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监护人也被列为共同被告。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实施系列行为非法收集、买卖、提供公开他人信息,侵害了众多人权益并损害了公共利益。法院指出这些行为具有不特定性并扩散迅速,对个人尊严与隐私权构成重大伤害。这次判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条件。综合考虑侵权情节、主观恶意、社会影响等因素后,法院判决: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道歉,并连带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元。“流量不能凌驾于权利之上”,“网络开盒”看似恶作剧实际是把利刃刺伤他人隐私和尊严。王杨沁茹提到了本案涉及未成年人侵权主体和受害人都是青少年这件事本身带来启示意义,各方需协同教育他们规范网络行为增强网络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