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福能因信息披露违法被罚650万元 子公司虚增利润占年报披露利润超一倍

ST福能因原子公司财务造假被广东证监局采取顶格行政处罚。调查显示——2020年6月——ST福能旗下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合谋实施闭环式造假:虚构1.27亿元液晶模组生产线销售合同确认收入,再由子公司以采购设备名义将资金回流至交易对手方。这种"左手卖出、右手买回"的手法虚增当年利润达年报披露额的120%,次年又通过集中计提减值反向调节利润,严重扭曲财务报表。 业内人士指出,此类造假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一方面利用子公司业务独立性规避总部审计,另一方面选择设备购销这类资金量大、核查难度高的交易。更值得警惕的是,连续两年通过减值准备"盈亏互转",暴露出规避退市指标的潜在动机。2020年虚增利润后公司净利润仅2980万元,若剔除造假数据实则已陷入亏损。 监管部门开出650万元罚单,创近三年非欺诈发行类信披违规处罚新高。根据新《证券法》规定,投资者仍可对涉案时段公司决策层发起民事索赔。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证券合规团队认为,本案反映出监管部门正加强对"子公司在母公司体系外循环造假"此新型违法形态的打击力度。 面对处罚,ST福能采取三项应对措施:剥离涉事子公司股权、改组财务内审团队、增设供应链交易复核机制。但企业信用修复并非一蹴而就。该公司2022年财报显示扣非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为负,加上此次行政处罚引发的金融机构授信评估下调风险,其保壳压力将深入加剧。

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需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此次处罚再次表明,虚构交易粉饰报表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对企业而言,守住披露底线、夯实治理与内控,才是穿越周期的根本;对市场而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问责——才能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