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最高检针对涉企执法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部署专项监督行动。发布会上披露,部分地区和部门存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现象,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李昊昕表示,过度处罚、财产查扣不规范等问题,会直接增加企业资金压力并损害信用。湖南株洲某企业因25万元不当处罚一度濒临停产,就是典型案例。 分析显示,这类问题成因较为复杂:既有基层执法标准不统一等技术性因素,也有个别部门将行政处罚与考核指标挂钩机制偏差。专项监督中发现的“小过重罚”,反映出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约束仍不充分。贵州省检察机关统计,在850余起监督案件中,“同案不同罚”占比达37%,凸显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紧迫性。 面对治理难点,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三级联动机制。最高检对湖南、河南等地重大案件挂牌督办,21个省级院组建专项专班,推动“个案纠偏+类案治理”同步推进。数字技术应用成为提效抓手:杭州检察机关研发的信用监督模型已筛查330余条问题线索,推动长三角地区建立涉企执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专项工作呈现三上转变:从被动受理转向主动排查,从事后救济延伸至事前预防,从个案监督升级为行业治理。江苏、浙江等地将监督成果转化为13项行政执法指引,河南建立涉企案件听证率100%的制度要求。数据显示,经监督整改的企业中,84%在半年内实现经营指标回升。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通过精准的行政检察监督,纠治违规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助力形成更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应持续深化专项监督,完善监督方式,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