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朋友圈卖药被查处药品都被认定为劣药

2024年12月3日这个时间点,湘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他们在湘桥区外环北路某小区检查时发现,宋某从2024年10月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卖药,一直持续到被查获为止。宋某卖了像“阿胶”和“安宫牛黄丸”这样的药品,总共金额高达60200元。这些被查处的药品都被认定为劣药。湘桥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认定宋某经营劣药的行为达到了移送标准,所以他们把这个案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这次被移送处理的时间是2025年5月30日。今年以来,潮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直针对社会上关注度高、行业里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9月的时候,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了潮安区宝某眼镜店的问题。宝某眼镜店在没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的情况下,竟然卖了“软性亲水接触镜”,共有8个规格442盒。这个店没拿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就卖这类器械,违反了相关条例规定。潮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他们进行了处罚。 这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还有饶平县黄冈镇的两个案子。2025年4月,饶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在黄冈镇某小区检查时发现了余某非法分装化妆品的事。余某正在分装一种叫“小药膏绿色去痘膏”的东西,当场被查扣了8瓶。这种去痘膏还被检出含有氯倍他索丙酸酯、甲硝唑、酮康唑等3种禁用原料。余某没办法提供营业执照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饶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给余某作了处罚。 还有一个案子是在2025年5月发生的。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局去饶平县黄冈镇某美容店检查时发现了严重问题。这个美容店非法使用了未经批准进口的A型肉毒毒素11瓶。这家店没有合法资质使用这种毒素,也没法提供购买证明材料。药品运输储存也不规范,存在严重质量风险。这种情况符合“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所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案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处理,邱某等3人因为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刑拘了。另外一个案件是潮安区广某医药行购进无合法来源药品的案子。这家药店购进没有合法来源的药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法律第一百二十九条对他们作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