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直播虚假宣传"抗癌"功效被查 内蒙古一企业罚款20万元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一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内蒙古草之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播销售“有机紫苏籽油α—亚麻酸”时,宣称产品可“改善健康状况”“缓解疾病症状”——甚至具有“抗癌”等功效——构成虚假宣传。经查,该产品属于普通食品,不具备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类违法行为并非个案。近年来,一些企业抓住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关注点,夸大甚至编造产品功效误导公众。尤其在直播电商场景中,部分主播为吸引流量、带动成交,常用“专家推荐”“科学验证”等话术为普通商品“加码”。这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可能误导消费者延误就医,带来健康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公布典型案例,反映了对违法广告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的态度。2023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已查处类似违法广告案件超1.2万件,罚没金额逾3亿元。专家分析,乱象屡禁不止,原因之一在于部分主体认为违法成本低于收益,抱有侥幸心理;同时,部分平台审核把关不到位、消费者辨识能力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规宣传。 针对对应的问题,监管部门正推进多项举措:一上完善互联网广告治理规则,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联合行业协会开展“净网行动”,对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加强监测。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提醒公众,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企业与产品信息,不轻信夸大疗效的宣传。 展望未来,随着《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配套制度继续完善,以及人工智能在广告监测中的应用深化,违法广告治理能力有望持续提升。但要从源头减少虚假宣传,仍需形成企业自律、平台把关、监管执法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共治格局。

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虚假宣传既损害消费者利益,也会削弱市场信任。这起案例具有警示意义,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守住法律底线,不得以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只有坚持诚信经营,才能实现企业长远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互促进,推动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