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讲个事儿,在2025年11月,海宁市人民法院出了个判决,网约车乘客刘某因为2023年6月坐宋师傅开的车出事受伤,找平台赔钱,最后法院判平台赔32万。这事儿挺闹心的,咱们从头捋捋。 刘某那是在2023年6月的一天上午9点24分,通过平台预约了一辆网约车,结果上车没多久,宋师傅操作失误把车撞护栏上了。那刘某可遭罪了,伤得挺重,还住院治了19天。到了2023年7月,交警大队查完说这事儿宋师傅全责。 后来刘某一直身体不好,为了办鉴定,花了1900块钱做了个伤残鉴定。结果出来是十级伤残,还得休180天呢。这一来二去养到2025年7月才好利索。 问题是这笔账怎么算?刘某找宋师傅还有杭州那个科技公司商量了好久都谈不拢。最后刘某忍不了了,直接去法院告了司机宋师傅和杭州的科技公司,要他们赔39万多。 开庭的时候双方各说各的理儿。宋师傅觉得自己就是个司机是平台派的活,挣钱也是平台给的,所以让平台背锅;杭州科技公司那边呢,说是自己审核司机严格着呢,主要责任还得宋师傅自己扛。 法官觉得这里面挺绕的。刘某是在平台上下的单坐车这是个运输合同关系。平台把订单派给宋师傅,司机把人送到目的地收钱也是给平台的。所以法院认定那个杭州的科技公司就是服务提供者,跟刘某是合同关系;宋师傅就是个干活的人罢了。 根据法律规定网约车平台要承担承运人责任的。这法律条文上也写着呢,承运人得对路上的伤亡负责除非旅客自己有问题或者故意的。这案子里出事完全是司机操作不当导致的,跟刘某没啥关系。 最后法院算下来总损失有32万多。至于平台和司机怎么分摊内部责任那是另一码事。平台先把钱赔了刘某后再去找司机算账那是以后的事儿了。 这次判决把之前大家以为的“平台只管派单不管责任”的想法给打破了。也提醒大家以后坐车出事了一定要留好证据截图啊发票啥的别怕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