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定10条新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把旧版法律中不再适应现在的情况的内容给删改了,以应对“大数据杀熟”之类的新型问题。这次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总共定了10条新规矩,主要是用来完善政府定价、把哪些算不正当行为的标准说清楚,还有把违法的人要受啥处罚给列明白。 《价格法》是1998年就开始实施的老法了,它以前确实挺管用,能帮咱们把资源用好、让物价不闹太离谱,也保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可是现在情况变了很多,商品大多都是市场自己定的价格,新东西、新模式冒出来了不少,有的行业还乱搞低价竞争,这就需要咱们把法律改改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主任刘五星说,现在的局面跟以前大不一样了。绝大多数东西都得靠市场自己说了算,科技发展也让很多新东西出现了,甚至还出现了“大数据杀熟”这种新的坑人手段。为了管得住这些乱象,“修正草案”针对这些新问题做了不少改动。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红讲了讲法律里责任部分的变化。如果商家违反规矩搞低价或者抬高价坑人,不光是坑消费者和别的商家,还把市场给搅乱了。这次“修正草案”明确了“过罚相当”的原则,该松就松、该严就严。 李唐和林杉两位记者还提到了“内卷式”竞争、“算法定价”这些新东西也是“修正草案”调整的重点。刘五星主任也说了这些修改就是考虑到市场和科技变了样才做的决定。给社会发出了个明确的信号:咱们要加强监管、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