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的王女士租了一套合租房,月租800元,合同签了押一付三,加上物业费和押金一共给了3800元。原本说好租到8月,结果中介突然通知房东要收房,让她赶紧搬走。王女士是在西安工作的,找的这个中介当时承诺住得安心,谁知道现在突然要她走人,这事儿让她完全蒙了。 事情是那天接到中介通知后发生的,中介要求她在指定日期里把房子腾出来。王女士很是疑惑,明明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是住到8月,现在为什么要提前一个月走?她完全不理解这是怎么回事。按合同约定,她应该能住到8月才对。 总结来看,中介这次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合同和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责任。他们不仅要把情况告诉王女士,还要给她足够的时间来安排搬家。如果王女士不同意退钱,中介就该好好商量出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 所以建议王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果中介的行为造成了经济损失,她完全有权利去维权。同时也建议中介公司把内部管理抓好,严格遵守合同和法律,别再搞出这种违约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