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婚姻诈骗案二审维持原判 街头乞讨者感情纠纷引发"彩礼"返还诉讼

这起案件源于2020年10月青海西宁街头的一次偶遇。

贵州籍乞讨人员彭某与宁夏籍张某相识,双方均自称离异后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

2024年7月,彭某累计向张某转账11.19万元,后因发现张某实际未离婚而关系破裂。

彭某认为对方以结婚为名骗取钱财,遂诉至法院要求全额返还。

法院审理发现,此案争议焦点在于款项性质认定。

张某主张11万元系双方五年共同乞讨32万元收入的分成及"保姆费",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相反,彭某提交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备注均显示款项明确带有婚约目的。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一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该笔转账属于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酌定返还80%。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举证责任分配。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张某未能证明款项与共同劳动的直接关联,而彭某的证据链完整,符合彩礼的法律特征。

二审法院进一步强调,即便存在共同乞讨事实,也不能自然推导出转账款项的劳务属性,最终驳回上诉。

案件背后折射出特殊群体的婚恋困境。

统计显示,我国流动乞讨人员中近四成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但往往缺乏法律意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某某表示:"此判决具有典型意义,明确了非传统职业群体的婚约财产同样受法律规范。

" 前瞻性观察认为,此类纠纷可能随着城乡人口流动增加而上升。

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份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针对流动人口婚姻家事案件实现证据互认。

下一步,最高法拟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非典型劳动关系中的财产认定标准。

婚恋关系承载情感,但财物往来终究要落到规则之中。

此案提醒人们,诚信是婚恋的底色,也是民事交往的底线;当“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失去基础,法律将通过证据与公平原则作出评价。

减少类似纠纷,既需要当事人守信自律、理性给付,也需要社会在普法、救助与服务上更细致、更可及,让每一次选择都建立在清晰、真实、可验证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