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群众对高质量医疗服务与可负担用药的需求持续增长,创新药、罕见病用药及慢病长期用药的可及性,成为不少家庭医疗支出的关键变量。
随着诊疗水平提升和药物迭代加快,如何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让更多临床必需、群众急需药品尽快进入保障范围,考验医保治理能力与政策执行效率。
从原因看,一方面,医药技术进步带来更多治疗手段,尤其是肿瘤靶向药、免疫治疗相关药物、罕见病特效药等对提升生存质量意义突出,但价格相对较高,若缺乏制度性保障,患者负担容易加重。
另一方面,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已成为常态化机制,通过准入评审、谈判议价、临床价值评估等方式,把资金更多投向疗效确切、性价比更高的药品,同时对临床价值偏低品种进行退出,推动用药结构优化。
在此背景下,甘肃省推动新版目录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并同步落实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药品114种,其中包括50种一类创新药、10种罕见病用药;同时调出29种临床价值偏低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
新增药品突出“临床刚需、群众急需”导向,肿瘤靶向药、慢性病便民新药、罕见病治疗药等被纳入报销范围。
结合药品谈判降价与医保报销政策叠加效应,将进一步降低参保群众用药成本,特别是对大病、慢病患者意义更为直接。
影响层面,新目录落地有望带来三方面变化:其一,患者用药可及性提升,更多创新治疗方案进入可支付范围,减少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的风险;其二,医疗机构用药结构和临床路径将进一步向循证与价值导向靠拢,促进合理用药;其三,医保基金使用更强调效率和精准性,通过“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形成“保基本、强刚需、促规范”的政策效应。
值得关注的是,与基本医保形成互补的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同步落地。
首批19种高价值创新药纳入商保推荐范围,覆盖CAR-T疗法、罕见病用药、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等临床价值较高的品种。
该举措有助于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衔接:基本医保聚焦普惠与基本保障,商保在此基础上向更高费用、更高创新程度的药品延伸,为不同需求人群提供补充性选择,也为创新成果更快惠及患者探索路径。
为确保政策“能用、好用、用得上”,甘肃省医保部门围绕落地执行推出一揽子配套举措:完成医保信息系统升级,精准更新药品目录、支付标准和报销范围,保障结算顺畅;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加快采购配备与目录调整,推进电子处方规范流转,确保谈判药品按需供应;对谈判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对高值刚需药品落实单行支付,精准降低患者个人负担;对调出药品做好过渡衔接,对未续约调出的谈判药品给予6个月过渡期保障,尽量减少政策调整对患者治疗连续性的影响;强化政策培训解读与宣传普及,推动医务人员准确掌握政策、参保群众清晰了解待遇;同时协调推进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实,督促商保机构据此优化产品设计与赔付规则,增强补充保障功能。
从前景看,目录落地只是第一步,后续仍需在供给保障、支付管理、临床使用、基金监管等环节形成闭环。
下一步,甘肃省医保部门将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和用药监测,推动目录执行常态化、精细化,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用药、违规结算等风险点,确保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群众获得感。
同时,随着多层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医保与商保的边界与协同机制也将进一步清晰,推动创新药更可及、保障更可持续。
医疗保障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
甘肃省全面落实2025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医保改革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生动体现。
通过扩大药品保障范围、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完善保障机制,医保制度正在向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随着新版目录的全面施行,广大参保群众将获得更加充分的医疗保障,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将进一步提升,这也为推进健康甘肃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