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财政部门推进企业年金扩面 鼓励更多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再迎制度性突破。

1月15日,两部门发布的新政直指企业年金覆盖率不足的结构性矛盾。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建立年金企业仅12.8万户,覆盖职工约3000万人,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足5%,且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企。

这一现状的形成存在多重制约因素。

一方面,现行年金制度要求企业承担1.5%-8%的额外用工成本,对利润敏感的中小微企业构成现实压力;另一方面,单个企业设立年金需经过方案制定、备案审批等复杂流程,管理成本较高。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相关负责人指出,部分用人单位对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充分,职工协商机制不健全,也影响了制度推进。

此次改革打出政策组合拳:在缴费端实行"阶梯式"设计,允许企业根据经营状况选择2%-8%的弹性缴费区间,并创新推出"先低后高"的渐进式参保路径;在管理端重点发展集合计划,通过"标准化产品+批量备案"模式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门槛。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首次将试点场景聚焦于产业园区,借助园区管理方组织协调优势,探索"区域统括参保"等创新模式。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专家分析,这种"政策工具箱"式改革具有三重效应:短期内可通过简化程序激活中小企业参保意愿,中期能培育年金市场的普惠性产品体系,长期看则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更稳固的"第二支柱"保障。

据测算,若园区试点成效显著,未来五年有望新增覆盖职工超500万人。

推动企业年金扩面,不只是养老金融政策的技术调整,更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升民生保障质量的制度安排。

让更多企业“进得来”、让职工“缴得起”、让资金“管得稳”,才能把补充养老保障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随着集合计划创新与园区试点推进,企业年金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稳预期、增福祉、促发展的综合效应,为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和实现共同富裕筑牢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