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近期对华关税政策的再次调整,令中美经贸关系再度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2026年2月24日,美国海关根据对应的公告停止征收此前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关税措施,并改为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贸易伙伴加征10%的进口附加费。这个变化显示美方关税工具正调整路径,也引发国际贸易界持续关注。 从事实层面看,美方关税调整过程较为曲折。2025年2月初和4月初,美国曾以《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为依据,先后对中国商品加征10%的所谓“芬太尼关税”和34%的“对等关税”。其中,24%的“对等关税”随后被暂停,最终对华实际加征水平维持在20%。在美国最高法院就相关关税诉讼作出裁决,以及美方后续行政令、公告发布后,美方决定停止征收上述关税。但,美方并未退出加征关税的做法,而是转向以122条款加征10%进口附加费,本质上是以不同法律依据延续关税安排。 商务部发言人的回应体现出中方的审慎与定力。中方表示正密切关注美方举措并将全面评估,表明中方既不会被动跟随,也会在采取更行动前做好论证。需要注意的是,美方多次表示可能继续动用301、232等调查手段实施关税,这意味着相关政策仍存在不确定性,中方评估和应对仍面临较大复杂性。 在应对策略上,中方坚持“有原则也有空间”。一上,中方明确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权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中方表示将“视情适时决定调整针对美方原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的反制措施”,显示反制措施将以评估为基础,强调针对性与可控性。中方一贯反对各类单边关税措施,并敦促美方取消、并不再新增相关单边关税,立场明确。 从更深层逻辑看,中方回应也反映出对中美经贸关系的清晰判断。商务部发言人强调“中美双方合则两利,斗则俱伤”,既是经验总结,也是现实考量。在全球经济深度联动背景下,中美经贸关系走向不仅影响两国,也关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方表示愿在即将举行的第6轮中美经贸磋商中开展坦诚沟通,表明仍将对话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中方希望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共同落实两国元首釜山会晤和2月4日通话共识,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基础上处理各自关切、管控分歧,相关表态也传递出中方对未来方向的清醒认识与明确诉求。
中美作为全球前两大经济体,经贸关系的变化会外溢到世界经济;当前形势下,更需要双方以务实态度相向而行,坚持平等协商、在规则框架内处理分歧,在竞争中保持底线与可预期性,为充满不确定性的全球经济增加更多稳定因素,推动形成更平衡、更包容、更可持续的国际经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