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7万定亲后,男方居然把联系给断了,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湖南郴州法院把这个案子给审了。男方定亲后创业失败,硬是躲了一年没露面。复联后想让女方退彩礼,女方说是按当地习俗两人早成亲了,男方还带了过错,感情破裂责任在他。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把裁判边界给画清楚了,给农村地区的婚约彩礼纠纷提供了个好范例。 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3月,原告周某经介绍认识了被告罗某,两人谈上了恋爱。周某给她买了情侣戒指,还按当地习俗给了见面礼和上门礼。2024年2月,两人按老规矩办了定亲仪式。这时候,周某妈妈用手机银行给罗某妈妈转了199900元的定亲礼金;周某又给自己买了价值23629元的“四金”。 定亲没多久,周某去创业了,结果生意赔了本不想面对家人和罗某,就自己断了跟外界的联系,不管罗某打电话还是发短信都不回。双方失联差不多有一年。到了2025年1月,周某主动找罗某一方恢复联系,提了“领证结婚或者退彩礼”的要求。 罗某说感情早就没了,拒绝重新谈恋爱。两人商量退还彩礼的事也谈不拢。 最后周某就把罗某和他父母告上了法庭,让他们退还彩礼、“四金”、还有办酒席的钱一共27万多块钱。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查了查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就三个争议点做了个判断:第一个就是算一算彩礼到底是多少。 法院觉得认定彩礼要符合三个条件:目的是结婚、符合当地风俗、价值得大或者有特别的意思。 看双方提交的证据和在庭上说的话,法院把199900元的定亲礼金、“四金”、还有情侣戒指的折价款2695元这三样加起来226224元认定为彩礼。至于周某提的那些相亲红包、平时小笔的转账还有请客吃饭的钱不算是彩礼。因为根据规定,这些属于为了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而且女方为了准备婚约还送过嫁妆被子之类的东西,所以这些钱就不能要回了。 第二个争议是周某有没有资格当原告告被告?被告那边说给钱的是周某妈妈,周某没资格告。 但法院没同意这种说法。给彩礼的根本目的是让周某和罗某结婚成一家人,周某作为当事人当然有关系;他妈妈转账是帮忙办事儿的帮忙性质的行为,权利还是属于周某的。 第三个争议就是该不该退钱还有退多少。 根据规定双方没领证就是可以退彩礼的情况;因为根据规定还得看几个实际情况来定比例:一是周某失联一年导致感情破裂责任在他;二是女方那边也有合理开销比如嫁妆;三是两人没在一起生活过。 最后法院判了:罗某和他父母得在判决书生效后15天内一次性退给周某158357元(226224元乘以70%)。 双方都服了气没上诉了,现在罗某也主动把钱退回去了。 法官还补充说了几句: 1.得分清楚“彩礼”和“一般送礼物”的区别。 节日发的红包、平时吃饭喝酒的钱这些属于送礼物性质的不算彩礼不能退;“三金”“四金”和大额的钱符合结婚目的和当地风俗的才算彩礼要回来时得留好发票或者转账记录证明。 2.如果是父母代付的彩礼得注意留证据。 转账的时候备注说明是给谁定亲用的;或者保存好子女和对方的聊天记录媒人说的话来证明是为了结婚才转的钱。 3.按习俗办酒席不领证不算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亲戚朋友觉得是两口子不代表法律上承认了离婚还是得退彩礼。 4.有错的行为会影响退钱的比例。 比如“失联”这种错虽然不直接不让你退钱但是法院会根据这个多退点比例;而且有过错的人还得自己掏诉讼费保全费等等所以遇到矛盾最好先商量着解决别一跑了事反而把纠纷闹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