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名特别有必要

4月28日,新华社从北京传来消息,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在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把4月27日下午进行的分组审议算上,这已经是这个草案第三次接受讨论了。在2024年12月和2025年2月,常委会还分别在第十三次和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过这个草案。 这次参与讨论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觉得,给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名特别有必要。它能把党中央的政策上升到法律高度,还能保护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民营经济取得的成果。这也是第一次把“两个毫不动摇”和“两个健康”的提法写进法律,还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这既体现了我们党对民营经济的一贯态度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也跟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接了轨。 委员们提到,在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大家做了不少科学、民主的工作。他们两次公布草案征求意见,还通过54个立法联系点听了各行各业的心声,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意见。这真是一次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实处的好例子。 大家都说经过前两次修改,草案已经很成熟了。现在的内容不仅充实了服务保障的举措,还规范了执法行为。大家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就把它表决通过。同时也希望有关方面抓紧宣传解读,让大家都明白法律的意图。立法机关要跟其他部门配合好,尽快把配套法规弄出来,把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法律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都能显现出来。当然,大家还针对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提了一些完善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