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友好建设迎来系统性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近日发布意见,对涉及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和全面发展融入公共政策、城市治理与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全民参与、部门协同、常态运行的机制。这标志着儿童友好建设从以城市为载体的试点,迈向全社会共同推进的长效治理。
儿童友好不是局部空间的改造,而是公共治理理念的重塑。把儿童需求纳入制度安排,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与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意见落地实施,一个更具温度、更有包容性的社会环境正在形成,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