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超2500万户 市场监管系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经济运行中的“微观基础是否稳固、市场环境是否公平、创新与效率能否充分释放”等关键问题,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持续加强制度供给与执法保障,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和市场环境优化呈现积极变化。

最新数据表明,全国新设经营主体达到2574.5万户,在营活跃企业数量同比增长9.8%,活跃企业占全部企业比重提高4.7个百分点。

经营主体的数量扩张与活跃度提升,反映出国内市场韧性与活力仍在增强。

从“问题”看,经营主体面临的共性挑战仍然存在:一方面,部分领域准入退出环节仍有堵点,注销、迁移、信用修复等高频事项办理成本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影响更为直接;另一方面,地方保护、市场分割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易诱发“低价竞逐”,使企业陷入以补贴换规模、以价格换份额的同质化竞争;同时,平台经济高速发展下,交易规则透明度、直播带货合规边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议题更受关注。

上述因素如处置不当,可能削弱企业预期、抬升制度性交易成本,并对产业升级形成掣肘。

从“原因”分析,这些问题既与结构调整期要素成本变化、需求端修复节奏有关,也与部分领域监管规则更新滞后、跨区域协同不足、信用约束与合规激励机制尚需完善等因素相叠加。

尤其在部分行业供给增速快于需求恢复时,企业为争夺有限增量市场容易选择短期化策略,进而出现“价格战”“补贴战”等现象,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

针对上述情况,市场监管系统在“对策”层面多线并进,突出以制度优化降低成本、以执法规范稳定预期、以质量支撑提升竞争力。

首先,在准入退出便利化方面,持续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深化企业迁移、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等事项的集成办理,优化企业注销、信用修复等涉企高频事项流程,并集中整治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强化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配套推出帮扶纾困政策,促进经营主体减负增效。

相关举措的着力点,在于让“能进能出、能大能小、能转能迁”更顺畅,以更低的制度性成本支撑创业创新。

其次,在公平竞争方面,持续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2025年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督促相关政策制定机关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整改;查处医药领域系列垄断案件,推动涉案药品价格明显下降;全年查办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46万件。

与此同时,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通过对重点企业开展成本调查、价格检查和约谈指导等方式,促使部分行业非理性竞争降温。

其政策逻辑在于,用规则把“比拼底线”的竞争拉回到“比拼质量、效率与创新”的轨道,形成可预期、可持续的市场秩序。

再次,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要素进一步向产业需求聚焦。

通过发挥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作用,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在关键环节实现更高水平的稳定性与一致性。

对企业而言,质量基础设施的适配度提升,有助于降低研发验证和合规成本,提升产品可靠性与品牌溢价,增强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硬实力。

同时,在平台经济治理方面,围绕网络交易规则、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常态化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5年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着力营造更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

考虑到我国连续多年保持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平台生态治理既关系到商家收益和从业者权益,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获得感与安全感。

规则更清晰、监管更精准,有利于促进平台、商家、消费者多方共赢,推动数字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从“影响”看,新设经营主体规模与活跃企业占比提升,意味着市场内生动力增强,有助于稳就业、促创新、扩内需。

更重要的是,在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一大市场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平台规则完善等多维发力下,市场运行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提高,将带动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提升全社会创新效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微观基础。

面向“前景”,随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监管方式更加科学精准、质量与标准体系对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经营主体有望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加快转变。

下一阶段,关键在于继续压实公平竞争审查与执法协同,推动跨区域规则衔接与信用监管联动,强化对新业态新模式的规则供给与风险预警,同时以更高水平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促进企业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创新、品牌和长期竞争力建设上。

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既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温度计,更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器。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必将进一步激发亿万市场主体的创造潜力,为中国经济巨轮破浪前行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