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基础。作为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及特殊自然遗迹的重要载体,自然保护区在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自1956年以来,我国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600多处,形成了覆盖陆地和海洋、类型多样的保护网络。目前正在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此体系的完善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从"建起来"到"管得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修订反映了我国生态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严格的法治约束与包容的发展思路相结合,这场关乎长远发展的制度创新,正在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如何在保护力度与发展需求之间找到平衡点,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