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新规 建立纵向逐级报告制度压实全链条安全责任

当前我国连锁食品经营规模持续扩大,2022年行业总收入突破4万亿元,但部分企业存在总部管理缺位、门店执行松散等问题。

某知名连锁品牌近期因跨省门店食品安全事件被查处,暴露出企业内控机制失效的行业痛点。

针对这一现状,市场监管总局以问题为导向出台专项规定。

新规核心在于构建"总部统筹-分支督导-门店执行"的三级责任链条,要求企业总部必须建立覆盖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把控供应商准入、配送追溯等关键节点。

值得注意的是,对实施统一采购的企业,新规首次要求总部承担供货商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从源头杜绝"挂靠经营"等乱象。

在风险防控机制方面,新规创新性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配套实施隐患分级上报流程。

门店发现风险须24小时内报分支机构,分支机杓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督导,系统性风险则须由总部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解决方案。

这种闭环管理机制,较现行法规的被动响应模式效率提升约40%。

监管层面实施差异化执法策略,按企业规模划分三级监管权限:省级部门监管300家以上门店的企业总部,市级部门监管中小型连锁,县级部门重点抽查终端门店。

这种分类与2021年推行的"风险分级监管"制度形成互补,使有限监管资源精准聚焦高风险主体。

法律专家指出,新规突破性地将企业总部纳入责任主体范畴,对未建立食品安全制度等6类违法行为设定了"双罚制"——既处罚企业又处罚责任人。

据测算,新规实施后企业违法成本将提高3至5倍,有望扭转部分企业"重扩张轻管理"的倾向。

食品安全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免责区”。

把风险隐患逐级报告、把责任落实到岗位、把管理延伸到供应链,是对企业治理能力的检验,也是对公共安全底线的守护。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让每一次排查都有记录、每一次报告有回应、每一次整改能闭环,才能把看得见的便利转化为稳稳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