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因案致困”到多方托举成长 宁夏青铜峡为失亲幼童织密救助保障网

2025年7月,青铜峡市检察院在侦办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时发现,涉案家庭中两名幼童小宇(2岁)和小泽(不足1岁)因母亲涉案服刑、父亲身亡,只能由年迈多病的祖父母照料。承办检察官走访调查了解到,该家庭没有稳定收入来源,两名未成年人面临基本生活与成长发展的双重压力。该案也反映出刑事案件往往会衍生出复杂的社会问题。根据最高检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涉及的意见,检察机关认定两名儿童符合“因案致困”救助条件,随即启动绿色通道,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但检察官同时发现,资金只能解燃眉之急,监护能力不足、心理创伤修复等问题仍需持续跟进。为此,青铜峡市检察院探索构建“1+N”救助体系:在横向协作上,联合民政部门将儿童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按月发放专项补助;在纵向衔接上,对接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争取“新起点”项目持续资助;同时引入专业力量,协调妇幼保健机构开展12次上门育儿指导,检察官团队建立每月回访机制,并通过玩具捐赠、亲子游戏等方式开展心理支持。数据显示,经过8个月系统帮扶,两名儿童的身心发育指标已接近正常水平。该案成为宁夏检察机关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案例之一。有专家认为,这个做法推动救助从单一的司法救济向社会化综合治理延伸,具有推广意义。据悉,青铜峡市已据此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下一步将推动教育、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完善困境儿童早期识别与介入机制。

困境儿童的保护体现一座城市的治理温度。青铜峡市检察院在该案中的做法表明,司法办案不仅要依法推进,也要及时回应案件背后的现实困难,尤其要把失亲、缺监护等弱势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落到具体措施上。通过检察机关主动介入、多部门协同和社会力量参与,失亲儿童能够获得持续的照护与支持。“检察牵头、多方参与”的救助模式为各地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也展现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制度衔接与人文关怀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