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生了一起初中生扶老人结果反被索赔22万元的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这事儿挺让人揪心的。交警之前定的是这几个初中生次责,律师解读说,女孩骑电动车没靠右走,也没明显减速让直行。 2月26日上午,这事就在灵川法庭审理了。大家都在等判决结果呢。 前些日子,福建有个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的时候摔倒了。路过的两个初中生看到后赶紧停车帮忙,结果交警判她们要担次要责任。老太太说自己是受惊吓才摔的,就向骑电动车的女孩和她妈索赔22万。家长郑女士说当时有辆白车挡住了老太太,她往右一斜就摔了。 这事现在闹得挺大,到底是怎么摔的?还得等警方发视频和认定依据才能真相大白。律师陈晓东看了视频分析说,视频里有三辆车:一辆白轿车、一个老太太骑车,还有两个女孩骑电车。老太太为了避让白车和这两个女孩摔了。陈晓东认为这事儿主要看两个原则:危险原则和路权原则。 危险原则是说造成危险的原因不是第一次避让白车,而是第二次避让这两个女孩。要是两个女孩不转弯挡道,老太太就不会撞上去。所以女孩的行为和老人摔倒有直接关系。 路权原则就是大家都得靠右走。女孩骑电车没靠右边走就是错的。另外她还没减速也没让行。根据法律规定,转弯的得让直行的先走。 现在媒体评论说这案子得依法定责才能避免以后大家不敢做好事。新京报评论员提到法律规定满16岁才能骑电车呢。 如果确认这两个初中生真的违法了就该罚她们;如果没违法就不能乱判。 前几年经常有路人做好事被讹诈的事儿发生,导致大家都不敢扶老人了。要是这次判了这两个初中生赔钱或者承担次要责任,那就是对她们的打击和反教育了。 希望法院能依法公正处理这个案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