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集采进入“接续期”,核心考验于如何在价格稳定、供应稳定与质量稳定之间取得平衡。随着前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陆续到期,临床端既期待继续享受集采降价成果,也担心在中选企业和产品更替过程中出现用药替换、供应波动等情况;企业端则关注规则是否统一、预期是否清晰,避免陷入无序竞争。 原因:此次接续采购采取全国范围统一组织,是对前期集采经验的制度化固化与优化升级。一上,过去多年集采实践已形成相对成熟的价格体系和带量机制,具备统一接续的基础;另一方面,医药产业转型加快、监管要求趋严,社会对药品质量可及性的关注度持续提升,需要以更严格的准入和更可预期的规则,引导企业从“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能力、拼合规”。在组织机制上,由江苏、河南、广东三省医保部门联合牵头、各省份全部参与——推动采购规则规范统一——企业在线投标一次即可覆盖全国,降低重复投标与跨省衔接的制度性成本。 影响:从开标结果看,本次接续覆盖316种常用药品,涉及抗感染、抗肿瘤以及慢病用药等26个治疗领域,临床覆盖面广,有助于巩固集采惠民成效。全国约5.1万家医药机构参加报量,参与投标产品数量大、拟中选规模广,体现出企业参与积极性与市场供给多元化趋势。总体较高的中选率和平均每个品种多家企业入围,有利于形成“多家供应、相互备份”的格局,降低单一供应风险,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按厂牌报量,初步统计需求匹配率较高,且多数临床在用的原中选产品继续获得拟中选资格,有利于减少频繁更换造成的适应性风险,维持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对策:在规则设计上,接续采购更突出“质量优先、合规为要”。在继续坚持投标药品需为参比制剂或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基础上,继续提高企业资质门槛,要求具备同类型药品生产经验,并对生产线近年合规记录提出更严格约束,意在从源头防范因缺乏经验、产能不稳或质量管理薄弱引发的风险。另外,此次采用询价方式,在既有中选价格基础上形成更明确的最高有效申报价与询价基准,帮助企业据实测算成本收益,推动理性报价,减少“非理性竞低”带来的供应隐患。该安排发出稳定预期、治理无序竞争的鲜明信号,有助于把价格竞争引入可持续轨道。 前景:按安排,本次接续拟于2026年3月底落地实施,采购周期延续至2028年底。较长周期意味着政策稳定性增强,患者可持续受益,医疗机构也能更好地进行目录管理和临床用药衔接;对企业而言,带量预期更清晰,有利于开展产能规划、质量体系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推动行业在合规与创新的框架下形成长期竞争力。下一步,关键在于抓好落地执行与动态监测:一是加强对中选企业产能兑现、配送履约的全过程监管,完善供应预警与应急调配机制;二是持续推进一致性评价与质量监管协同,推动中选药品质量稳定可追溯;三是及时评估临床使用情况与患者获得感,动态优化规则细节,确保“降价不降质、带量不断供”。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药品集采制度正在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阶段跨越发展。此次接续工作展现的政策延续性和创新性表明我国医药供给侧改革进入深化期。未来随着集采常态化机制日益完善,"保基本、强基层"的医改目标将得到更坚实支撑。(全文11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