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近日集中曝光了一批烟草市场违法经营案件,涉及多个市县,违法形式多样,处罚力度严厉。这些案件的查处既反映了当前烟草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挑战,也展现了执法部门规范市场秩序的有力行动。 跨区域无证经营成为突出问题。石门县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案件显示,经营者田某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跨越石门县、澧县及湖北多地销售白沙系列"和天下"卷烟,销售金额达31880元。其中部分卷烟经鉴定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这种跨区域无证经营不仅违反烟草专卖法规,还涉及商标侵权,性质恶劣。执法部门依法对其处以26546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许可证过期仍继续经营的现象也不容忽视。宁乡市一家烟酒店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2024年6月到期后未及时续期,仍然销售芙蓉王、和天下等品类香烟,累计销售金额6295元。经质量检测部门鉴定,该店销售的芙蓉王香烟为假冒产品。这种"持证过期仍经营"属于无证经营,同时销售假冒产品,构成双重违法。市场监管部门没收侵权香烟20条零7包,并处以10038元罚款。 隐蔽场所无证售烟现象亟待遏制。怀化市鹤城区一家便利店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货,销毁卷烟外包装编码以规避监管,未建立经营台账且未缴纳税款。执法部门现场查获卷烟89条,货值金额40424元。益阳市桃江县一家台球俱乐部自2025年2月起无证销售"和气生财""芙蓉王"等卷烟,购进总额14760元。这些隐蔽场所利用监管盲区进行违法经营,严重扰乱了烟草市场秩序。执法部门分别对两起案件处以17000元和507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违规销售不合格电子烟问题值得关注。岳阳楼区某电子产品经营部虽然持有烟草专卖销售许可证,但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烟。2024年10月,公安部门将案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经查实,该经营部销售的307个非烟草口味烟弹不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涉案销售金额98032元,违法获利50705元。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50705元,并处以29295元罚款。这起案件表明,即使持证经营者也可能因违规行为面临严厉处罚。 从这些案件看,违法经营者采取了多种规避监管的手段。有的跨区域经营以逃避属地监管,有的销毁包装编码以隐瞒来源,有的利用隐蔽场所进行地下交易,有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牟取暴利。这些行为不仅违反烟草专卖法规,还涉及商标侵权、产品质量等多个领域的违法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行动表明了多部门协作的力度。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公安部门参与调查、质量检测部门进行鉴定、烟草专卖部门配合执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链条。这种协作机制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增强监管的威慑力。 从处罚结果看,执法部门采取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多种手段,处罚金额与违法情节相当,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这些处罚不仅对违法经营者形成了经济制约,也向市场传递了明确的规范信号。
烟草与电子烟市场治理既关乎公共健康,也关乎市场秩序与法治权威。典型案件的公布与依法处罚反映了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任何试图以无证经营、售假侵权或违规销售牟利的做法,都将付出高昂代价;面向未来,唯有坚持依法治理、协同治理与长效治理同向发力,才能让守法经营者更安心,让消费者更放心,让市场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