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治安纠纷处理中的"还手即互殴"执法惯例,成为困扰司法实践和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
受害者面临"被动挨打或还手担责"的两难选择,严重背离了公众朴素的正义观念。
这一执法困境的根源在于法律条文的模糊性和执法标准的不统一。
在以往的治安管理实践中,执法部门往往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简单处理方式,将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混为一谈。
典型案例显示,即便是明显的受害者在遭受不法侵害后进行必要反击,也可能被认定为参与互殴而承担相应责任。
这种执法模式不仅让真正的受害者寒心,更在客观上纵容了不法侵害行为的蔓延。
上海地铁内男子被连续扇打却选择不还手的事件,生动反映了这一执法困境对社会心理的深刻影响。
当正当防卫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时,公众只能选择忍气吞声,这既不利于个人权益保护,也不利于社会正气的弘扬。
法律的进步不仅是条文的修订,更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清晰的界限捍卫了正当防卫的权利,让受害者不再因恐惧担责而沉默。
当法治真正为正义撑腰,社会才能焕发更强大的秩序活力。
这一变革不仅是法律的完善,更是对“法不庇恶、正义不缺席”理念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