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部群众文艺作品同获"群星奖" 彰显民族文化创新活力

在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第二十届群星奖评选中,来自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两部群众文艺作品脱颖而出,实现了同时获奖的佳绩。

这一成果不仅展现了地方文化工作者的创作实力,更为新时代群众文艺创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路径。

群星奖作为全国群众文艺领域的政府最高奖项,每三年举办一届,坚持"群众演、群众看"的评选标准,明确要求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创作演出。

这一定位决定了获奖作品必须在艺术性与大众性之间找到平衡点。

此次鄂尔多斯两部作品双双获奖,其背后的创作逻辑与文化转化路径值得深入剖析。

《欢腾鄂尔多斯》选择了广场舞这一深植于群众日常生活的艺术形式。

作为2022年才被纳入群星奖评选的新品类,广场舞面临着技术难度受限、音乐选择单一等先天不足。

如何在这些限制条件下创作出既符合类型特征又具备审美价值的作品,成为创作团队必须破解的难题。

创作者从本土文化资源中寻找突破口。

作品融合鄂尔多斯舞、漫瀚调、短调民歌、古如歌等地方文化元素,以低沉的呼麦声开场,四十八位身着民族服饰的表演者在舞台上铺展开来。

音乐编排巧妙融汇草原文化与农耕文明,三弦乐器奏响的五声旋律,既保留了游牧文化的豪放,又承载着中原文化的深厚底蕴。

在编舞设计上,作品严格遵循广场舞的大众化标准,采用规范统一的步伐节奏,通过手腕、臂膀、肩腰等部位的提、揉、耸、绕、抖等典型动作,配合音乐主题层层递进。

阵型变换流畅自然,对舞与群舞模式交替呈现,让作品既具备广场舞的参与性,又达到舞台表演的观赏性。

《快乐那达慕》则另辟蹊径,在草原音乐这一传统题材中寻求创新表达。

作品以高铁驶入那达慕会场为开篇,将现代交通工具与传统民族盛会相联结,十五位少年儿童以童声歌舞形式演绎,赋予传统主题以崭新的时代气息和青春活力。

从创作实践来看,两部作品的成功源于对群众文艺创作规律的准确把握。

其一,立足本土文化资源,实现了传统文化元素的当代转化。

鄂尔多斯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为创作提供了深厚土壤,创作者没有简单挪用,而是经过提炼加工,使之既保留文化特质,又符合现代审美。

其二,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作品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创作、群众表演者呈现,真正体现了人民性。

其三,注重艺术性与普及性的统一,在保持群众文艺通俗易懂特点的同时,追求较高的艺术品质。

这一创作成果的取得,与地方文化工作机制的完善密不可分。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组织,市文化馆发挥创作排演主阵地作用,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工作合力。

同时,创作过程注重精品意识,反复打磨提升,才使作品最终在全国众多优秀作品中胜出。

从更深层次看,两部作品的获奖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作品通过艺术语言展现了草原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交融互鉴,呈现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图景。

质朴而充满自豪感的表演,传递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与自信。

这一案例也为全国群众文艺创作提供了启示。

在文化繁荣发展的新时代,群众文艺不应满足于简单的自娱自乐,而要在保持群众性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艺术品质。

地方文化资源是群众文艺创作的富矿,关键在于如何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要善于从传统文化中提取符合时代精神的元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表达,让文艺作品既有文化厚度,又有时代温度。

群众文艺的价值,不仅在于热闹,更在于以最贴近生活的方式把共同记忆与时代精神唱出来、跳出来、演出来。

《欢腾鄂尔多斯》《快乐那达慕》的成功启示我们:当传统不再只是“被展示”,而能被重新理解、被当代人以自己的方式参与表达,文化就会在广场与舞台之间持续生长,成为连接个体与家国、地方与全国的情感纽带与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