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在“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固镇县怀洪新河直灌区骨干王庄片工程”招标中,贵州禹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此项目为省级重点水利工程,预算8366.7万元,最终由阜阳市颍泉水利建筑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天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以8040万元中标。经调查,涉案企业按安徽省天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安排协同报价,形成典型的“陪标”“围标”模式。通过事先约定投标价格的做法,破坏了招投标公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监管部门对每家企业处以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单笔48.24万元,合计罚没金额为该市今年工程领域行政处罚最高。
招投标是公共资金使用的重要关口,也是工程质量与效益的第一道防线。对串通投标依法查处,不仅是纠正个案,更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让规则“长牙带电”,让守法者有空间、违法者付代价,才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更规范、更透明,为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