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高速“回头路”频现,险情一触即发。近期,河池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连续处置两起高速公路危险驾驶行为。3月21日,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在S30贺西高速K541附近,有大型货车在高速公路倒车,影响通行安全。经核查,一辆大型半挂车在洪筹互通路段倒车数百米,与正常行驶车辆交织并行、擦身而过,风险极高。3月20日,民警接报警称G78汕昆高速巴马北互通路段有小客车掉头逆行。民警循线锁定车辆及驾驶人,并通知其到就近区域接受调查处理。涉及的情况显示,两起行为均发生在互通、出口等交通流变化明显的路段,更容易引发连锁风险。
高速公路不是“可以随时回头”的普通道路,任何一次倒车、逆行、掉头,都可能把个人失误变成公共险情。走错路、错过出口时,最稳妥的选择不是冒险补救,而是遵规继续前行,在可控条件下重新规划路线。把规则当底线,把安全当本能,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道路秩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