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处理5300件消费者维权案包括买卖合同和服务合同纠纷

2025年,吉林法院处理了5300件消费者维权案,包括买卖合同和服务合同纠纷。长春3月13日消息,吉林高院给新闻媒体通报了这一情况,并分享了一些典型案例。据中新网报道,吉林高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谷娟介绍,这次审结了买卖合同和服务合同纠纷5300件。这些案件一审有5020件,二审210件,再审70件。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向电商平台发了一份关于治理“仅退款”问题的司法建议书。谷娟指出,吉林法院把美容美发、体育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式消费领域作为重点,确立了“责任锁定”规则。经营者转让或注销导致无法履约时,原经营者仍是退款责任主体。吉林高院也给医疗美容机构制定了标准:病历记载与实际操作不符、未征得消费者同意、未获执业许可资质等行为都被认定为消费欺诈。另外他们也加大力度保障消费者合同解除权。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中,考虑到合同的人身专属性和客观原因导致的无法履行情况,消费者在承担适当违约责任后可以解除合同。 吉林省高院还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受理这类案件。他们也和当地党委政府协同合作,搭建了“诉前联调”平台以提升工作效率。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针对老年群体和商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理性维权和守法经营。吉林高院还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新规要求,把这些民生类服务合同纠纷纳入优先立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