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目光拉回到2013年,四川达州有个9岁的小男孩,因为扶了个摔倒的老太太,被讹上了,结果讹人的人还被判了刑。这事儿闹得挺大。2023年天津的案子更厉害,一个女交警去扶老人,结果反被讹诈,最后法院判了对方敲诈勒索。这两起事儿都说明,法律现在是越来越护着那些好心人的了。 说到今年3月,福建莆田那边出了个更让人揪心的事儿。两个初中女生,一个叫王子晴,另一个是她的同学朱佳媛,两人骑着电动车在村道拐弯的地方碰到了个骑自行车摔倒的大妈朱雨虹。她们俩好心去扶人,结果大妈倒好,非说是电动车把她吓得摔倒的,非要她们赔22万。这22万可不是小数目啊,是224307.73元呢。 交警后来查了监控发现,其实双方压根没碰上,纯属无接触事故。交警就认定大妈是主要责任,因为她骑车不看路;那两个女生呢,因为没满16岁就骑电动车还不让行,所以给了个次要责任。案子定在了2026年2月26日开庭审。 大家伙儿都在琢磨,这责任到底该咋算。以前咱们老说“无接触事故”,到底啥意思?根据规定,得看行为和结果有没有因果关系,跟碰没碰到关系不大。交警觉得那两个女生骑得太近,把大妈给挤住了,才让大妈急刹车摔了。可家长和网友不买账了:要是大妈是为了躲前面的白车才摔的,为啥主要责任还得落在这俩没接触的女生身上?监控都拍下来了没碰着啊。 最扎心的是,这一赔就是22万。这钱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好多网友都说,这下好了,本来还想扶一把呢,这下好了不敢扶了。那两个女生的妈妈郑女士也说,孩子心里阴影大得很,本来挺愿意帮忙的孩子现在都不敢了。 有专家就说了,得把“骑车违规”跟“救人”分开看。就算那俩女生不救人,光看她们没满16岁就骑电动车这一条,本身就是违法的。但这不应该成为反过来让她们背锅的理由。 要是当初她们没停车直接走了呢?后果也不一样。法律上说不行你是为了救人责任就小点儿。关键是她俩要是不停车继续走,交警查到她们没满16岁骑车这事儿肯定得罚钱,顶多也就是50块钱的事。但最关键的是如果她们当时没停下来扶人,监控里也没记录她们靠近过那个大妈,那大妈要是非要告她们也不好办。毕竟得自己举证说女生骑车跟她摔倒有因果关系太难了。 法律上也没说咱必须得救陌生人。所以“不扶”本身不犯法,但确实有点不符合道德规范。不过这种情况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她们骑得太近太吓人了还不停车那就是另一个说法了。但现在看监控根本没那个事。 这么一分析就知道了:不扶能少惹麻烦还不用赔钱;可是这么做了以后大家会不会觉得咱们冷漠呢?那时候大家都不扶了咋办? 说白了这就是制度和人心的矛盾。法律不该让咱们救人的时候还要去赌一把会不会赔钱。要是社会保障体系能完善一点比如给好心人免责或者把因果关系定清楚点就好了。 等到开庭那一天2026年2月26日那天估计又会是个大新闻了。要是法律能把标准定清楚点以后大家心里就有数了不用再纠结到底扶不扶了。当我们看到一个少年因为伸手去扶人而颤抖的时候真的得好好想想:法律能不能既保护好人又不让人心寒呢? (字数:193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