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就说说这事儿吧,苏州工业园区一公司的李女士把公司的69万元给转错了,误转给了云南昆明的一个租客。对方一开始答应退款,后来却又反悔,非得是当地派出所通知他才肯退钱。李女士急得不行,说她一下慌了神。她赶紧联系银行想冻结账户,但银行说没法自己冻结别人的账。虽然钱暂时还在那儿,可风险大着呢,他随时能取5000元或者调额度把钱全提走。这笔钱可不是她的私房钱,是公司公款啊,要是追不回来,工作不保不说,还得赔钱。实在没办法,李女士只好报警求助。斜塘派出所接案后迅速行动,把那个账户给管控住了。民警多次打电话给收款人沟通,对方一开始还很抗拒,反问民警管得着吗?经过耐心解释法律责任后,收款人才松口同意还钱。最后李女士去了云南昆明,在当地警方的见证下把钱全额追了回来。 收到钱到账的信息后,李女士直接在派出所的走廊里哭了起来。她说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为钱哭,却是最轻松的一次。悬了两天的心终于落地了。事后她给斜塘派出所送了锦旗和手写信表示感谢。律师胡文浩指出,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导致别人损失的,必须返还本金和利息。如果像这件事最初那样不配合退还的话,还可能要赔利息损失呢。虽然69万元数额很大,但如果单纯只是拒不归还错转的款项,一般属于民事纠纷而不构成侵占罪。不过如果收款人明知钱转错了还故意转移、挥霍甚至欺骗他人的话,那就可能涉嫌诈骗罪了。就算最后退了钱也得看他以前有没有恶意拖延的行为来定赔偿责任。 李女士还补充说这事儿闹得挺大的,网上都上热搜了。胡文浩也提醒大家转账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别失误。李女士这次经历也算是一次大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