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 3月7日17时40分许,62岁的游泳馆会员徐强在乐山市中区万达广场澎湃健身游泳池浅水区发生意外。
监控显示,当事人在整理泳帽后入水,随即出现异常行为但未获及时救助。
据乐山老年病专科医院记录,急救人员18时17分抵达时已无生命体征,初步诊断为心搏骤停伴溺水。
二、争议焦点 家属方指出三点质疑:一是救生员在事发时未在岗值守;二是从异常行为出现到施救间隔超10分钟;三是场馆未履行基本安全保障义务。
游泳馆负责人回应称,配备的两名持证救生员均在现场,但因当事人为"游泳老手"且无挣扎动作,误判为"潜水戏水"行为。
三、行业背景 根据《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人工游泳场所应按水面面积配备救生员(每250平方米至少1人),且必须全程在岗。
记者调查发现,涉事场馆证照齐全,但实际执行中存在观察盲区。
业内专家指出,国内游泳场馆普遍存在重资质轻管理现象,部分经营者为降低成本缩减人力。
四、责任认定难点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死者生前有定期体检记录,但具体死因需尸检确认。
法律界人士分析,若证实救生员存在重大过失,场馆方需承担主要责任;若系突发疾病导致,则可能减轻其责任。
目前双方争议集中在:是否尽到安全提示义务、救生响应是否达标、赔偿标准认定等关键环节。
五、后续进展 当地文体旅游局已启动行业安全排查,要求全市37家游泳场馆提交安全自查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修订场馆星级评定标准,拟将救生响应速度纳入考核指标。
涉事游泳馆母公司宣布将投入200万元升级监控系统和救生设备。
一条生命的逝去,不应止步于双方各执一词的责任推诿。
无论最终调查结论如何认定,此次事件都再次提醒社会各界: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绝非形式,救生员的在岗履职更不能流于表面。
对于游泳馆等高风险公共健身场所而言,完善的制度规范与切实的执行落地,缺一不可。
相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对辖区内同类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督促经营主体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以制度的刚性守护每一位公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