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民商事纠纷增长,基层解纷需求更为突出。随着市场交易更频繁、借贷与合同关系更为多样,围绕货款结算、利息计算、合同履行等引发的争议时有发生。这类纠纷标的不一定大,但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强、证据细节繁琐、耗时耗力。若全部进入诉讼程序——既会加重法院审判压力——也可能让矛盾程序往返中累积升级,不利于关系修复和基层治理。 原因——专业力量下沉、激活经验优势是破题关键。剑川县人民法院在“苍洱枫尚”退休法官调解室引入新聘任的退休法官特邀调解员马卓亮,反映了以制度化方式把审判经验转化为调解能力的思路。调解并非简单“求和”,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抓准争议焦点,并有效引导当事人预期。退休法官长期办案形成的证据审查习惯、裁判思维和释法说理能力,能够在矛盾尚未固化时提供更明确的解决方向,从源头减少“诉讼化”倾向。 影响——以效率促“案结事了”,以成本降低换“人和长治”。据介绍,马卓亮上岗后在一天半内推动4起民商事纠纷全部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前,他逐案查阅材料,围绕货物结算、利息计算等关键争议点梳理事实脉络,提前预判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对立情绪与诉求分歧,为现场沟通留出空间并准备分步方案。调解中,他坚持依法释明权利义务,结合合同、借贷等常见规则回应疑问;同时从情理层面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推动双方在合理预期内作出让步。对当事人而言,调解成功可明显降低时间、费用和不确定性;对法院而言,有助于释放审判资源,把更多精力投入疑难复杂案件;对基层治理而言,则推动矛盾在基层、在早期化解,减少衍生纠纷和信任损耗。 对策——健全“专业调解+多方协同”的制度供给。业内观察认为,发挥退休法官作用,关键在于把个人经验转化为可持续机制:一是建立规范的选任、培训与考核体系,明确特邀调解员职责边界、流程规范与职业伦理要求,确保调解依法依规、过程可追溯;二是完善“调解前置”和“分层分流”机制,对事实较清楚、争议集中的案件优先导入调解渠道,提高解决效率;三是加强释法说理与风险提示,让当事人在信息充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降低反悔率和执行风险;四是推动与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律师等力量协同联动,形成覆盖更广、响应更快的多元解纷网络,实现诉源治理与社会治理同向发力。 前景——让“银发力量”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稳定支撑。剑川县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挖掘退休法官的优势潜能,吸纳更多“银发调解员”扎根一线。随着多元解纷机制更完善,退休法官参与调解有望在三上释放更大效能:其一,沉淀更多可复制的调解方法,形成标准化工作指引;其二,推动司法服务前移,通过普法释法降低交易风险、减少纠纷发生;其三,以调解促修复、以协商促治理,在定分止争的同时更注重关系修复与规则引导,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银发力量焕发新活力,基层治理谱写新篇章;剑川县的实践表明,挖掘退休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潜能,不仅有助于缓解案件增长带来的压力,也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新的落点。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如何更系统、更制度化地发挥银发人才优势,值得各地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持续探索。这种“老有所为”与“治理创新”的结合,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