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在2月18日通过小红书平台给一家店铺下单了5件非定制手镯和茶杯,总共花了3995元。她本以为这次购物会很顺利,但没想到麻烦还是找上门来了。刘女士是在2月27日取到快递的,可是当她打开包裹的时候,发现商品已经过了商家规定的48小时鉴赏期。刘女士想着这些商品还没有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就想退货。但是商家以过了鉴赏期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并且平台方也没有支持她的退货申请。 这让刘女士很生气。她向九派新闻反映了情况,还通过查询发现该店铺从2024年7月开始就多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刘女士觉得奇怪,为什么一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家还能在平台上正常营业?她要求平台给出《纠纷处理决定书》,结果平台直接关闭了这个订单三次。 刘女士感到无奈,只能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工作人员核实后告知她,被投诉方住所查无下落,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议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2月27日,当刘女士把诉讼信息截图发给商家的时候,商家终于同意退货退款了。可是刘女士还是认为平台的问题很大,希望平台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道歉。 针对这个事件,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告诉九派新闻,“鉴赏期”也叫“犹豫期”,是商家自行承诺无理由退换的时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有权无理由退货。余昊律师认为,“鉴赏期”不能对抗法律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换期。如果“鉴赏期”短于七天,消费者有权申诉认定这个条款无效。 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王淑娟律师也表示,如果一个企业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却还能在平台上正常营业,那么平台就涉嫌未尽到审核义务。王淑娟律师还建议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固定证据向平台投诉、拨打12315举报商家及平台,如果无效再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这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提醒平台和商家加强监管和诚信经营。(任卓肖洁 黄家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