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呈现 本案的核心争议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该赠与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025年7月,王某伟在与周某交往期间,以“离异”为由实施财物赠与,其妻翟某清发现后随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近年来,此类案件在多地出现,折射出部分人对婚姻财产权边界认识不足。 法律依据分析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第153条明确,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王某伟的行为同时触及两条底线:其一,未经配偶同意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其二,以婚外关系为背景进行赠与,明显背离婚姻忠实义务。主审法官指出,裁判要点并非否定个人处分财产的权利,而是在个案中通过司法判断维护家庭秩序与社会基本伦理。 社会影响评估 此类案件的增多暴露出三上问题:一是部分已婚人士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情感与身份欺骗;二是受赠方常以“不知情”为由主张免责;三是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现实执行中仍有薄弱环节。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类似诉讼同比增长17%,其中六成以上涉及贵重物品赠与。 司法实践对策 法院在有关裁判中逐步形成三项审查要点:一是核实赠与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二是查明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是综合判断该行为是否违背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本案中,周某提出“部分返还”,但法院基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判令全额返还。需要说明的是,如受赠方能够证明自身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个别案件中可能存在不同处理空间。 制度完善前瞻 有学者建议从三上加强约束: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查询机制,减少身份欺诈;探索大额共同财产处分“双签字”规则,提高处置透明度;完善违反忠实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强化救济力度。据悉,《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已新增“婚内重大财产处置知情权”相关条款,预计将对类似行为形成更明确的规范。
婚姻不仅是情感关系,也涉及责任与利益安排;共同财产的处分应以诚实信用和家庭共同利益为基本尺度。司法对婚内不当赠与作出否定评价,既保护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也向社会明确了行为边界:以违背家庭伦理与法定义务为代价的“情感消费”,难以获得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