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紧急下达2.37亿元救灾资金 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广西多地连续遭遇洪涝、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侵袭,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据应急管理部门统计,全区受灾人口逾百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达数十万亩,部分偏远山区群众面临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物资短缺问题。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应急管理厅启动紧急响应机制,经综合评估灾情和群众需求后,决定从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中拨付2.37亿元。

这笔资金将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重点向三江侗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等重灾地区倾斜,覆盖口粮补助、棉衣棉被购置、取暖燃料采购等刚性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资金分配采取"三优先"机制:优先保障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优先支持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农户;优先解决高寒山区、边境地区的过冬难题。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救灾处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审"制度,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核查双轨运行,确保救助对象精准识别。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自治区层面成立6个专项督导组,对资金发放实行"周调度、月通报"。

财政部门创新采用"一卡通"直接拨付模式,减少中间环节,要求所有县市在1月31日前完成资金发放,较往年提前10个工作日。

民政系统同步启动"暖冬行动",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重点解决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实际困难。

从长远看,广西正构建"平急两用"救灾体系。

一方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将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另一方面推动"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计划未来三年投入5亿元提升基层防灾能力。

此次冬春救助既是对当前困难的应急之举,也是健全救灾体系的实践探索。

冬春救助资金的及时下达与精准发放,是守住民生底线的具体行动,也是以务实举措应对风险挑战的制度体现。

把每一笔资金用到最需要的群众身上,把每一项措施落实到最关键的环节,既能解“燃眉之急”,也能增“长久之力”。

在灾害风险长期存在的背景下,以更强的统筹能力、更严的监督机制和更高的治理韧性托底民生,将为群众平安温暖过冬、地区稳定有序发展提供更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