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完成重大修订 为数字时代语言治理筑牢法治根基

在数智化浪潮加速推进的背景下,语言文字的使用边界不断延展,治理对象从传统公共场所、教育体系,拓展到网络视听、互联网信息平台、智能终端、网络游戏等新场域。

现实中,语言使用不规范、用字随意化、表达低俗化以及不同平台标准不一等现象时有出现,不仅影响公共信息的准确传达,也容易造成社会沟通成本上升,甚至在公共服务环节引发误解与不便。

如何在鼓励创新表达与守住规范底线之间形成清晰规则,成为数智时代语言治理面临的现实课题。

问题的形成,既有技术驱动下语言场景碎片化、传播速度几何级增长的客观因素,也有治理规则与执行机制相对滞后的制度原因。

互联网产品迭代快、信息生产主体多元,语言要素以文本、语音、字幕、界面等多形态呈现,传统依赖行业自律或倡导性规范的方式,难以覆盖新领域的高频应用。

同时,一些领域对语言文字的公共属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的表达外壳,忽视其在公共服务、社会秩序、文化传承中的基础性作用,导致规范标准落实不够、监管协同不足。

此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针对上述变化作出制度回应,释放出以法治手段提升治理效能的明确信号。

其重要影响,首先体现在进一步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公共生活中的基础地位,明确网络视听节目、政府主办的互联网信息平台等领域应依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网络空间的公共信息表达更加统一、规范、可理解。

其次,修订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的普通话等级等刚性要求,并推动公共服务行业等级标准制定,更加突出“关键人群、关键行业、关键场景”的治理思路,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交往效率。

再次,通过设置更清晰的法律责任体系、明确执法主体与多层级处置措施,同时赋予公民和组织投诉举报权利,形成责任闭环,推动规范要求从“倡导性”向“可执行、可追责”转变。

从对策层面看,法律落地见效还需多方协同发力。

一是坚持标准引领与行业细化并重,在文旅、交通、窗口服务、网络视听等领域加快形成可操作、可评估的规范体系,减少执行弹性带来的“同案不同标”。

二是强化公共机构示范作用,推动政府主办平台、公共服务单位在界面用字、字幕播报、公告提示等方面率先达标,形成可复制的治理样板。

三是顺应数字中文建设趋势,把语言文字规范与数据资源建设统筹考虑,推动中文数据的采集、标注、管理、应用更加规范有序,为文化传承、公共服务与产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语言资源基础。

四是加强普及培训与社会动员,尤其面向播音主持、教师、窗口服务等关键岗位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推动“会用、用好、用规范”成为职业底线和社会共识。

面向未来,语言文字的战略价值将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和国际交流深化而更加凸显。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与此前有关加强数字中文建设的政策部署相互衔接,既着眼当下治理痛点,也为语言资源保护利用、中文数据价值释放提供制度支撑。

可以预期,随着法律实施与配套标准完善,语言治理将更注重系统化、精细化与协同化:一方面提升公共传播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可达性,另一方面推动语言资源在教育、文化传播、科技应用等领域形成更强支撑能力,使语言文字在连接古今、凝聚共识、服务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语言规划的基本方向始终未变,即塑造共同语、规范汉字、促进公民和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力提升,以此普及教育、开启民智、塑造国家认同、促进民族复兴。

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是这一历史使命在新时代的具体体现。

沿着"珍爱中华语言资源,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方向稳步前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必将成为连接民族、贯通古今、沟通世界的坚实桥梁,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