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会商研判1月自然灾害风险:东北等地低温雪灾偏高 森林火险与海浪需防范

冬季是自然灾害高发期。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日前召开会商会,对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了专题研判,为科学防御和有效应对各类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低温冷冻和雪灾是冬季主要气象灾害。

气象部门预测分析表明,1月份我国将经历3次冷空气过程,虽然强度中等到偏弱,但东北地区东部、内蒙古东北部、新疆西部等地气温仍较常年同期明显偏低、降水偏多,这些地区发生阶段性低温冷冻和雪灾的风险相对较高。

同时,西北地区东南部和西南地区东北部等地降水偏多,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现象,需要重点关注。

这类灾害将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输、能源供应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各地应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冬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不容忽视。

综合天气趋势、火灾规律和火源特征等多方面因素分析,1月份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福建大部、江西大部、湖北南部、湖南大部、广东大部、广西大部、海南西部和北部、四川西部、贵州南部、云南大部、西藏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较高。

其中,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福建北部和南部、江西南部、湖南东部、广东东部和北部、广西东部、四川西南部、云南中北部、西藏东南部等局部地区部分时段森林火险等级达到高度危险级别,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

此外,四川西部和西藏东部、南部草原火险等级也较高,应加强对草原火灾的监测预警和防控力度。

地质灾害风险同样需要高度重视。

降水增多、气温变化等因素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预计1月份湖南西北部、广西北部、重庆东部、四川北部、陕西西南部、甘肃南部、青海东部等地部分地区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风险相对较高。

这些地区应加强对陡峭山坡、沟谷、河道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置地质灾害隐患。

海洋灾害方面,预计1月份我国近海海域将发生4至5次灾害性海浪过程,对海上航运、近海养殖和沿海地区构成一定影响。

同时,渤海及黄海北部冰情较常年偏轻,其中辽东湾最大浮冰范围为45至55海里,一般冰厚10至15厘米,最大可达25厘米,应加强对海冰活动的监测和防范。

当前,防灾减灾工作已成为各地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地应根据本月份风险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林草、海洋等部门应密切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机制,形成防灾减灾合力。

同时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完善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灾害应对和救助能力。

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呈现多发、链发特征。

此次多部门联合研判既是对传统防灾经验的总结,更是对新型风险的前瞻预警。

只有将科技赋能与基层防控相结合,方能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防线,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