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佳转自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评论员。早在3月22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就曾报道过《逐玉》遭遇上线即泄露的窘境。不少网友在评论区求资源,还有人把未播出的剧情录屏传到了网上。为了遏制这种势头,官方微博发了声明,要把盗版的源头查清楚,还保留了追究责任的权利。业内人士指出,这种“上线三分钟、盗版全网飞”的情况已经不是头一回了。相关部门虽然办过不少大案要案,可仍有人顶风作案。造成这一乱象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钱的问题,一些人通过网盘和浏览器上传资源,再加上非法广告就能赚钱。虽说刑法里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甚至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实际判赔时往往因为证据难收集而大打折扣。 二是有人在中间充当推手。他们用账号分享链接牟利,把盗版作品扩散到更大范围。 三是版权意识的缺失。有人觉得看盗版不算犯法,还觉得能省钱或提前看,这种心态变相纵容了盗版。 针对这些情况,国家必须严肃惩处、坚决抵制。根据著作权法,法定赔偿额上限能达到500万元。对于那些买盗版再卖的中间商,也需要有针对性的办法。因为他们数量多、构成复杂,很难一一查清。 相关部门需要盯着浏览器、网盘等传播途径不放,联合运营商常态化审查和防范。还要建立机制去跟踪搜索传播链条里的人,依法严厉打击那些涉案的人。 此外,还得用典型案例、公益广告让大家明白盗版的危害。只有营造了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那些凝结了无数创作者心血的作品才能摆脱盗版的阴影,以正确的方式被大众看到。 我们既期待优质作品不断涌现,也希望下一部热播剧不再受盗版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