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有个网友发了个帖子,说她爸七年前出意外走了,单位给了100万抚恤金。现在她妈还活着,大姐嫁出去招了个上门女婿,小妹还没嫁。这么大笔钱到底该咋分?网上吵翻了天。 不少人觉得招了上门女婿就得留在家里顶梁柱,多分点是应该的。小妹还没成家,急用钱的地方少,象征性给个三万五万就行。农村本来就有长女多分的规矩,大家都这么默认。 还有人把自己的经历搬出来说事儿。毕业时姐姐已经结婚了,老妈给她一辆15万的车、30万的嫁妆。后来家里拆迁拿到350万,老妈自己留了50万养老,姐姐拿了270万,自己就拿了30万。他们算得很清楚,姐姐在家受气,自己有公婆帮忙照顾也知足,感情没受影响。 另一帮人想法完全不一样。他们觉得现在把钱分太细了,万一以后老妈有个三长两短,姐妹俩为了这钱没准会翻脸不认人。有网友直接说这笔钱是拿命换来的抚恤金,不是给你们分家的。 有个懂行的网友给了个“折中版”建议:这100万先分成三份,每人33.33万。老妈手里的33.3万暂时先不花,专门留着养老用。等她决定分的时候再写个说明谁来照顾她。大姐既然已经招了上门女婿愿意承担责任,可以跟妹妹商量多给点补偿钱表示亲情。 其实说到底,这钱是拿父亲的命换来的责任。先把老妈的养老问题解决了再谈别的。只要想清楚“以后谁来陪妈妈”这个前提再动钱才是对老爸最大的安慰,也是给姐妹俩心里最踏实的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