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保险理赔纠纷,触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5月31日,众包骑手缪某某完成当日配送任务返家后突发脑卒中死亡,其家属向承保“众包个人意外险”的保险公司索赔被拒,继而提起诉讼。保险公司称,合同特别条款约定猝死保障仅限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死者在家中离世不符合赔付条件。
一份面向骑手的保险——价值不仅在于“投保方便”——更在于风险发生时能否兑现承诺。本案表明,任何通过格式条款压缩保障范围的安排,都必须经受提示与说明义务的严格审查。让条款更透明、流程更规范、责任更清晰,既关乎劳动者的基本保障,也关系到平台经济与保险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