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文推进企业年金发展 多措并举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围绕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部署,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近年来规模持续增长,但覆盖仍有提升空间。

此次《意见》直面“怎么建、怎么缴、如何扩面、怎样更便捷”等关键环节,释放出以制度创新降低参与门槛、以服务升级提升获得感的政策信号。

问题:企业年金为何“有制度、有增长”,但仍存在参与度不高、受益面偏窄的现象?

从实践看,一些用人单位对政策理解不足、办理流程不够熟悉;中小微企业经营波动较大,担心长期缴费压力;部分职工更关注当期收入,对长期养老储备认识不足。

制度发展与市场主体感受之间的“信息差”“成本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年金更大范围发挥补充养老功能。

原因: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退休保障需求上升,对养老制度结构提出更高要求。

企业年金制度自2004年建立以来不断完善,截至2025年三季度,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达17.5万户,参加职工3332.05万人,积累基金4.09万亿元,已显现长期补充养老作用。

但从就业结构看,中小微企业数量多、行业分布广,若仍沿用相对“单一、较重”的参建方式,客观上会抬高进入门槛;从公共服务看,信息化、标准化支撑不足也会增加用人单位制度建设与日常管理成本。

因此,提升制度包容性与便捷性,是扩大覆盖面的重要抓手。

影响:从职工侧看,参加企业年金有助于在职业生涯中形成稳定的养老积累,平衡当期与未来收入,增强退休后的保障水平;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还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安排,提升参与获得感。

随着劳动力流动更为频繁,企业年金权益可随就业流动进行转移接续,有利于减少职工因变换岗位而产生的权益损失与后顾之忧。

对用人单位而言,企业年金可与薪酬分配、人才激励更好衔接,增强对骨干人才的吸引与稳定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同时,税前扣除等政策安排也有助于用人单位在可承受范围内优化成本结构。

更宏观地看,企业年金基金具有长期资金属性,规范运作将为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提供更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来源,助力高质量发展。

对策:《意见》围绕“扩面、提质、降门槛、强服务”提出一揽子举措,重点包括以下方向。

一是明确建立范围与程序要求。

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可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强调方案须履行相应民主程序: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可通过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形成共识,确保制度设计更透明、更可持续。

二是增强缴费安排的灵活性。

用人单位及职工可在缴费限额内自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和职工提高缴费水平;对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从较低比例或额度起步、逐步提高。

通过“可高可低、可进可退”的政策空间,缓解一次性进入的压力,让更多单位能“先建起来、再逐步做实”。

三是丰富计划供给并推广集合计划。

《意见》提出,用人单位既可建立单一计划,也可选择参加集合计划,并推动集合计划管理模式创新、丰富供给类型,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为中小微企业参建提供便利。

集合计划有望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专业化运作水平方面发挥优势,成为扩面提质的重要路径。

四是以试点带动扩面。

文件提出选择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扩大覆盖面试点,重点探索加入方式、管理模式、组织机制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园区企业集聚、管理链条相对清晰,适合在组织动员、统一服务、批量办理等方面先行先试。

五是以数字化提升服务能力。

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依托社会保障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职工查询、转移接续、待遇申请以及用人单位方案备案提供更便捷服务。

同时健全宣传推动机制,强调点对点、面对面推介,提升政策知晓度与参建意愿,推动政策从“纸面可行”走向“落地好用”。

前景:随着集合计划供给扩容、园区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全国信息平台逐步完善,企业年金有望在更大范围实现“便利参建、规范管理、透明服务”。

下一阶段,关键在于把政策设计转化为可操作的流程标准和服务清单,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参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通过更具针对性的政策解读与案例示范,推动职工形成长期养老规划意识。

可以预期,企业年金将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加稳定的补充作用,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制度形成协同,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作为应对"银发浪潮"的关键制度安排,企业年金扩容不仅关乎千万劳动者的养老质量,更是优化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

此次改革展现的政策智慧在于,既保持制度内核的稳定性,又通过机制创新破解参与瓶颈。

当更多中小企业与灵活就业者被纳入保障网络时,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才能真正实现从"广覆盖"到"全覆盖"的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