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儿子小李和他妻子,让父母搬来他们名下的房子住,还说这两位老人能在这儿一直住到老。后来父亲去世,小李就想让母亲跟他一块儿住,还打算卖掉房子。母亲不肯,就在2020年6月,摔伤住院行动不便后搬去女儿小玲家住。结果她回家发现房门被注胶堵死进不去。 这时候法院去查,发现小李在2020年6月给小玲发过一份协议草稿,说卖房款归儿子,老人继续住二楼。小李说那只是草稿,因为存款问题没签字。法官觉得这能算口头协议的证据。 2017年这对老夫妻卖掉6楼的房子,49万元全部给了小李。当时小李说过老人可以住二楼直到终老。2018年父亲李某去世后,母亲林某想自己一人住被拒绝。 2020年林某摔伤出院后住到女儿家,回来发现房门被封了。她认为小李想卖房给她施压,就决定去法院告他。 法院认为小李是2楼的所有权人有权卖房,但必须履行赡养义务。2014年老两口把6楼房子给儿子出租并卖掉49万元给小李时就达成了口头约定。 所以法院判林某对二楼有居住权。现在小李对判决不服上诉了,二审维持原判。 这事儿告诉大家: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口头约定有效就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