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假冒“国字号”“行业组织”名义的活动增多,扰乱秩序并潜藏侵权风险; 民政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一些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另一些则借合法登记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之名对外招揽业务,甚至以“乡村振兴”“公益服务”等名义诱导缴费入会,造成不良影响。被依法处置的组织中,包括对外宣称“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协会”,以及多次以联盟名义举办论证会、对接会、论坛年会等活动的“中国低空经济联盟”。还有的未经母体组织同意,冒用“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分支机构名义对外宣传,或假借“中华志愿者协会”地方站点名义面向家长、老年人收费,侵害特定群体权益。部分组织被原设立单位终止后仍“换名继续”,刻制印章、悬挂牌匾并收费开展培训活动,风险持续外溢。 原因——逐利冲动叠加信息不对称,促成“伪组织”灰色链条滋生。 从通报情况看,此类非法组织往往具备“包装完整、名头响亮、活动频繁”的共同特征:制定所谓章程,设置理事会、秘书处等架构,设立会长、副秘书长等职务,对外公布地址电话,发展会员并收取费用。其成因主要有三:一是利用公众对“国字号”“联盟”“促进会”等称谓的信任,以较低成本获取“背书”效果;二是部分行业热度上升,企业对资源对接、认证培训、项目评审等需求增加,被不法分子借机牟利;三是社会公众在核验登记信息、辨别分支机构合规性上仍有盲区,容易被“官网式宣传”“会议论坛”等外观迷惑,从而被骗参与、付费或合作。 影响——不仅破坏登记管理秩序,也干扰行业治理并损害群众利益。 非法社会组织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冲击依法登记、规范运行的社会组织生态,削弱行业自律和社会治理基础。更需警惕的是,其活动常伴随收费入会、培训评选、项目推介等行为,易引发合同纠纷、财产损失和个人信息泄露。个别案例以助学助老等名义诱导缴费,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社会危害更为突出。同时,借“协会”“联盟”名义组织论坛、对接会等活动,还可能扰乱市场预期与行业秩序,影响政策落实和产业健康发展。 对策——完善“核验—监管—惩戒—共治”闭环,压缩非法活动空间。 民政部通报中提示,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合作或参与活动前,应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等渠道核验组织身份,重点查看是否依法登记、登记信息是否公开完整,以及分支机构设立是否合规。各地在依法取缔、解散的同时,还需强化协同治理:一上,持续排查假冒名义、违规刻章、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线索,推动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另一方面,督促合法社会组织加强内部治理和分支机构管理,严格授权与名称使用,及时发布声明、澄清冒用行为,减少被“搭车”的空间。对社会公众而言,应形成“先核验、后参与”的习惯,遇到要求缴费入会、承诺“包评审”“包资质”“包项目”等情形要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活动及时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 前景——以典型案例公开推动常态治理,社会组织发展将更规范透明。 此次集中发布案例,表达出持续净化社会组织环境、维护依法登记秩序的信号。随着信息化核验渠道优化、跨部门协同执法力度加大,以及公众识别能力提升,假冒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将更收缩。可以预期,未来社会组织治理将更强调规范设立、透明运行与信用约束并重,通过公开曝光、依法取缔与源头预防相结合,推动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行业发展、服务民生需求中起到更稳定、可持续作用。
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来自依法登记、规范运作与公开透明。持续整治假冒协会联盟等乱象,既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必要举措,也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更应把“先核验、再合作、慎缴费”变成共同习惯,让守法合规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