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宣判张青民和张淑民一起做了个假黄金

事情是这样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个案子,是关于张青民和张淑民的。这个案子是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的,主要是要把他们俩在塞浦路斯买的17套房产还有7个银行账户里的钱给没收掉。事情是从2011年开始的,张青民和别人一起做了个假黄金,然后去陕西、河南的四家金融机构贷款。最后让这几家机构损失了好几十亿人民币。贷款骗到手之后,张青民把钱转给了张淑民控制的账户。张淑民为了不让这笔钱被查出来,就把钱分散转移到了其他地方,还转到了香港等地。后来这些钱就被用来买房产了。结果两人都逃到了国外躲起来。现在法院认定他们俩确实犯罪了,而且逃走一年多了还没回来。所以根据法律规定,给他们这些房产和钱就没收了。这期间法院还发公告通知了各家单位来参加诉讼。3月20日那天还开了庭,有很多人都来看热闹。这次宣判说明中国司法机关打击金融犯罪决心很大,也让被害单位的权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