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杭州一高速司机开启智能系统后酣睡险酿事故 专家警示:技术再先进也不能替代驾驶责任

问题:高速车道内异常停车,险情一触即发 2月28日5时许,杭州高速交警视频巡查中发现,一辆小客车停在高速第三车道内,车辆前部求救信号持续闪烁。受该车影响,后方车辆紧急变道避让,现场一度出现险情。执勤人员迅速赶到后敲击车窗并组织处置,发现驾驶人歪靠在座椅上,处于深度睡眠状态,车辆未保持有效操控。经处置,人员与车辆被安全转移,未造成交通事故。 原因:夜班后上路叠加疲劳,功能认知偏差放大风险 交警部门了解情况后称,驾驶人张某夜班后驾驶车辆上高速,途中开启驾驶辅助功能,自述从市区出发即感困倦,上高速不久后出现严重嗜睡,随后失去对车辆的持续操控。期间,车辆系统检测到驾驶人未保持必要操作与关注,触发紧急呼救和提示警报。交警将其唤醒时,驾驶人仍处于恍惚状态,反映出疲劳程度较重。 业内人士指出,疲劳驾驶本身已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因素,而将驾驶辅助功能等同于“可替代驾驶人”的自动驾驶,是更放大风险的关键变量。当前市场上多数量产车辆搭载的功能,主要用于在一定条件下辅助保持车道、跟车、限速等,并不具备在复杂交通环境中完全自主决策与处置的能力。一旦驾驶人放松监控、双手长时间脱离方向盘或注意力转移,系统边界被迅速触及,车辆可能出现减速、退出甚至停驶等状态,若发生在高速主线车道,极易演变为追尾或连环事故。 影响:从个体违法到公共风险,误用场景正向多发延伸 交警部门表示,类似“开启辅助功能后放任车辆行驶”的危险行为并非个案。此前也曾出现车辆在超车道或行车道内长时间停留、驾驶人未及时接管等情况。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密、视距受限,一辆静止车辆就可能成为“移动障碍”,后车稍有分神便可能撞击,带来二次事故和群死群伤风险。同时,异常停车还会导致后方车辆急刹、急变道,连锁触发拥堵与刮擦事故,增加道路运行成本和救援处置压力。 从治理角度看,这类事件折射出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新课题:一上,新技术提升了驾驶便利性,但也容易诱发“能力错觉”,使少数驾驶人对风险判断与自身责任产生偏差;另一方面,平台宣传用语、消费者对功能等级与适用条件的理解不一致,也可能造成“买了就能放手”的误读。若任由误用蔓延,不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也将冲击公共道路秩序与社会安全底线。 对策:强化责任边界与疲劳防控,形成“人机共守”的安全闭环 交警部门强调,驾驶辅助系统属于辅助性质,驾驶人必须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环境的观察,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控制。对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就该起事件,交警依法对张某作出相应处罚,目的于以案示警、促其整改。 多位交通安全专家建议,从三上同步发力:一是加强使用教育与风险提示。对驾驶辅助功能的适用道路、限制条件、退出机制等,应交付、宣传与日常使用提示中进一步明确,让驾驶人清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何时必须接管”。二是完善疲劳驾驶预防链条。鼓励驾驶人遵循“困了就停、累了就休”的基本原则,合理安排夜间行程,在服务区及时休整;对连续驾驶、夜间通勤等高风险场景,企业与用工单位也应强化安全管理与提醒。三是推动技术与管理协同。车辆端可通过更有效的驾驶人状态监测、分级警示与安全策略,减少“主线车道停驶”等高风险处置;道路管理部门则可借助视频巡检、事件检测与联动处置机制,缩短从发现到干预的时间窗口。 前景:技术进步需以规则与自律为前提,安全底线不可让渡 业界普遍认为,驾驶辅助技术仍将持续迭代,并在提升通行效率、降低部分事故风险上发挥积极作用。但在法规责任边界、道路环境复杂性以及人机交互可靠性尚需完善的现实条件下,任何“脱手脱眼脱脑”的行为都不可接受。未来一段时期,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不仅在于功能更强,更在于让驾驶人正确使用、让系统在边界内运行、让监管与宣传更加透明一致,共同把风险关口前移。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技术再先进,也替代不了驾驶人的责任;方向盘后的判断与警觉,不能交由算法独自承担。在拥抱驾驶辅助技术带来的便利时,厘清边界、保持自律,才是真正用好这项技术的前提。